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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收“两费” 淮南商户笑对利好
时间:2008-9-8 8:31:16 新闻来源:淮南报业集团网 点击[0] 评论[0] [发表评论]
近日,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据淮南市工商局测算,淮南(含凤台)此“两费”全年预期征收额约2200万元,今后,这笔费用将完全“让利与民”。 

    一位在淮南农贸市场贩卖鱼虾的徐大姐表示,她在市场里摆摊6年了,过去每年她都按时上缴集贸市场管理费,现在突然不用交了,徐大姐非常高兴,“这等于无意中多了一笔收入,是个好消息啊。” 

    “我今年年初一下子预交了一整年的管理费,请问剩下几个月的管理费能退吗?”几天来,类似这样的提问在各级工商部门里随处可闻。 

    淮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淮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停收“两费”后,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工商管理费及市场管理费。市工商局近期将要求各县区工商分局对个体商户数目、已缴纳费用数额等详细事宜作出登记及情况汇总,对于已预缴费用应退还的商户,工商部门将予以退费,但考虑到多数商户的钱之前已经上缴至国库,需要退还前必须做好详细的统计、申报工作,待省财政厅非税收入退还我局后,再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予以全额退费。所以具体退费到户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希望广大个体户能耐心等待。 

    同时,淮南市工商部门强调,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名目和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对继续征收或变相征收“两费”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欢迎广大工商业主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675524 2694015

 
责任编辑:AH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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