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再也不用为医药费发愁了。”8月18日,一位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市民在听说城市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时,高兴地叫了起来。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本月11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修订完善了《淮南市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了医疗救助力度。
据市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淮南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与旧《实施细则》相比,扩大了救助对象、增加了救助病种、提高了救助标准、简化了救助程序,用更加灵活的方式,播洒医疗救助“及时雨”。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在原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首次将城乡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体系,帮助那些因病致贫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及时获得医疗救助,渡过难关;新增了重症慢性病救助(目前只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提高了救助标准,患大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救助对象,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难以承担,且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还将给予年度一次性2000-4000元定额医疗救助。对特殊困难的救助对象,给予1000-3000元年度二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本着医前、医中救助原则,简化救助程序,缩短了审核、审批时间,让救助对象能够得到最及时的医疗救助。如遇突发性大病患者,还将特事特办,及时给予审核、审批,发放救助资金。
【相关新闻】:
淮南开展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